Tuesday, December 14, 2010

基金輸錢 但基金經理可發財

基金輸錢 但經理可發財
2010年12月14日

【明報專訊】有一個晚上,我和一伙豬朋們聚會,席間說及某位著名股評人,我說:「他寫得頗為不錯,而且在進步。」請注意我的用辭,是「頗為不錯」,而非「很好」,雖然,這評語在我的口中,已是很不容易的了。我的用辭一向精確,但常常遭人斷章取義,也是很沒奈何的事。

朋友的回答是:「這位仁兄成立了一個基金,在金融海嘯時輸光了。」

我再答:「我知道他在金融海嘯後買了樓,證明他發了財。沒有可能基金執笠,而他則發財,第一個解釋是他買的股票和基金買的不一樣,第二個解釋是他在基金中偷了錢,而這兩個解釋是等價的:如果他不是在基金中偷錢,為甚麼他會和基金買不同的股票?」

通常由周顯大師說出來的答案,就是結論,而且是定論,就像是終審庭的判決,不能推翻,除非是人大釋法啦!

經理收「出場費」 眼光未必出眾

這故事又一次證明了我在《周顯發達指南》中的名句:「買基金的是豬」,因為買股票買錯了,只能怨自己的眼光不好,但是基金買錯了,是給別人害死,這 好比找人代打麻雀,這個人可能牌章比你還差,也有可能偷籌碼,也有可能同其他一至三家串通打籠通,而且他還收你「出場費」,這樣那樣之下,倒不如自己落場 打好過了。

既然「買基金的是豬」,政府和銀行強sell基金,也就有如焗賭。而在中國的傳統文化當中,「焗賭」是比「強姦」更為嚴重的罪行,所以我們可以說,政府和銀行「輪姦」了香港市民,這應該是恰當的說法。

另外,這篇稿打至半途,電腦無故關機,因此再寫了一遍,寫得好痛苦也。

撰文:周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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